匿名2021/2/2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提離職該怎麼說比較好?

各位前輩好,目前是大學專案助理工作時間7個月,目前有另外一個工作面試機會且有收到邀約,請問如果後續那邊有上要怎麼離職會比較好呢?會考慮的原因是因為家裡有點私人因素,我的想至別的縣市工作,但私人因素我不想公開,但基於誠信應該照實話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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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常這樣的狀況據實以告是最好的對策,但關於對話與溝通的內容是可以再三斟酌與調整的,不論您的私人因素為何,只要不會讓這個因素影響到您的工作表現,那麼我相信新的公司不會太過在意,而原本的職務只要您能夠做好完善的交接安排與規劃,並有作到提前告知的前置作業,展現出您負責任的態度,那麼我相信原職務這邊也不會太過刁難您的喔,以上簡短回覆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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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私人原因不想在離職時提及的話,只要表明現職工作內容與自己職涯規劃有落差,自己已取得他公司的offer即可。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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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面試不代表一定會錄取,建議等拿到offer再提出,避免工作上遭受不平等的對待。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要和另外一半在一起,這個理由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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