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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8/5/2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公司董事需有出勤紀錄?

公司副總同時也是董事,請問是否需要保留其出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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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董事或監事在公司法或勞動基準法的認定上是雇主身分,而總經理、副總經理極可能是公司法的經理人身份。由於這二種身分都不是勞動基準法「勞工」的身分,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在管理上是不需要出勤紀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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