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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1/4/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如何拒絕已答應的offer?

大家晚安,本人在上週三有收到一份offer,而這週也陸續在繳交一些個人文件等,預計六月報到。

但今天收到另一家原本以為無望的公司通知錄取!自己本身是更喜歡這家,而報到日期約為五月初。

我因為待業一段期間,希望能盡快就職,也是因為更喜歡後通知的公司。
想請問這樣還能拒絕已經答應的offer嗎⋯⋯?

拜託各位giver幫我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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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經了解過您的問題後,給予幾點建議如下。

① 本人在上週三有收到一份offer,而這週也陸續在繳交一些個人文件等,預計六月報到。這樣還能拒絕已經答應的offer嗎
✍ 這部份如果您確定傾向後者的offer,為了不要讓自己後悔,雖然很為難但還是得向第一家公司進行婉拒,且回覆時間越快越好,避免第一家公司因為確認人選後停止面試,反而造成更多的問題出現。

② 如何拒絕已答應的offer?
✍ 這裡會建議您先使用電話直接向公司HR同仁進行說明,並使用Mail或是104 App的功能同步再次進行回覆, 誠摯的說明因為有收到另一家公司是5月報到,經多方面考量及家人討論後,決定改另一家公司報到,並很感謝公司能提供此錄取機會,並對於造成公司人事及主管的工作負擔感到抱歉,相信對方公司應該可以理解。

✍ 但不管向公司做多少解釋,造成對方公司作業上的問題是事實,所以也有可能面臨到公司的責難,這部份也是您應該要去承受的,只能再次向公司致歉,並對於無法依約報到感到抱歉。

③ 而提醒各位夥伴們,104有於【求職規約】中,有清楚寫出相關的規範內容,所以夥伴們千萬不要因為害怕拒絕就【無故未報到】,將會面臨很嚴重的懲罰,這是夥伴們要注意的,並附上104 求職規約連結如下:📌 https://www.104.com.tw/info/terms

🔔 第八條:違反求職禮儀或求職目的之處理
除本求職會員規約另有約定者外,本人同意若發生下列事由,本網站得為以下處理:

(一) 本人已與求才廠商約定前往面試或上班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後立即通知該公司解釋原委,不聞不問,經查明面試無故失約累計達(含)2次或約定上班無故不到1次,本網站得關閉本人履歷表一個月,同時不提供本人使用本網站求職會員中心之所有功能;若累計面試無故失約達3次或約定上班無故不到達2次,本網站得將本人列為拒絕往來用戶名單,永久不開放本人使用本網站之求職會員服務。並得公布本人之姓氏、求職代碼及事實經過於本網站。

(二) 本人違反第六條第一款或第八款約定者,本網站得公布本人之姓氏、求職代碼及事實經過於本網站。

👍 以上幾點是個人的建議分享,希望能夠解答到您的問題,也願您能夠順利找到想要的方向與答案,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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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您好
建議您在最短時間內打電話通知給您offer的公司。如果您有面試官(直接主管)和HR的聯絡電話,分別告知。很誠懇地謝謝他們給您機會,您也很高興能成為公司的一員,但因為個人職涯規劃,另一公司的職掌正是您短期計劃內的工作。並且表示非常抱歉造成兩位主管的麻煩。
您能親自打電話,主管們可能不高興,但相信他們會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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