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4/7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找好下家想提前毀約離職不知如何開口
1.目前已找到下份工作,但原公司合約到六月底,新公司希望6/1能到職,不知如何談判不會傷了和氣
2.計劃B:如何請新公司等到7/1入職(但很難,因7月是最為忙碌的月份)
回答 3 則
您好
建議您以誠懇的態度誠實告知,並與現在雇主一起協議您未來的職涯發展規劃,讓對方也有空間做整頓,以盤點您手上的業務能不能在五月底如期完成、或討論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配套措施。
當與原雇主有討論出應變措施後,再與新雇主回報您現在這份工作的完成進度;讓對方明白您是負責任的人,您對前雇主有合約簽訂在前,為了能盡力完成任務也與原雇主協議了最適合的配套措施,詢問他是否能延後一些日子上工。
職場工作的信用風評很重要,因為圈子很小,若處理不妥當,恐影響您自己的職涯發展。
祝福您
您好,
感謝雙方的肯定,所以情義相挺,協調一個星期新公司工作三天,原公司工作兩天,這樣新公司能漸漸進入狀況,原公司也能做交接,雙方都能幫上忙。
另外就勞基法規定只要在「預告離職」前的日期通知雇主並留下證據(email,離職申請書等),不管雇主同不同意都可以離職,但這是在談不下來的時候才能用上,當然最好是能好聚好散,他日還有機會合作。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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