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6/1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有個職員從停課開始就請防疫照顧假至今,可以資遣他嗎?

疫情不知道什麼時後結束,據了解此職員的老公是在家辦公,只有一個小孩,公司與此員工協調一週請兩三天就好,但此員工不願意,依法規公司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就算他整個月都沒出席?)因為是月薪制,假日的薪資也要發放?
想瞭解,是否可以在這個時候資遣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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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跟職涯沒關聯,若勞資關係的問題,建議你可以撥打政府編制勞資組、或勞工局都有專業法律團諮詢電話。
依照新北市勞動雲就業安全科王憶芬科長說明「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只是提供勞工多一種請假上選擇,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併行(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上述這兩種狀況,雇主都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至於工資部分,未強制雇主給薪,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1人拍手・

您好,

防疫照顧假,公司可以不給薪,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若在此時資遣該員工,會有爭議性,此時的資遣,應該以營運縮編的政策性為由,不應有特定員工的針對性。

建議您還是需再跟員工做協調,以求得雙方共識,共體時艱。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1.勞基法及相關防疫規定是最低底線。
2.假設貴公司己經完全遵守1,但經"溝通"後仍有員工脫序,基於公司管理,應該開始啟動公司員工懲處或資遣程序。
3.若不處理,將來公司HR會大亂的。將不再被員工重視。

如果他老公是居家辦公(這還是在上班),非請防疫照顧假(這是請假),那職員請防疫照顧假,沒什麼問題啊。你要據此資遣她,那你等著勞資爭議或勞動檢查吧。
https://ilabor.ntpc.gov.tw/news/release/content/79842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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