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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不符合勞基法的工作該去嗎?

1.待業8個月,其間有找到幾個工作,都是行政內勤,但很不適合所以做一陣子沒去,有的有化學藥品的味道不習慣。有的是因為我沒辦法搬重物。這二周共找到三個工作,一個錄取了我回到家就臨時說沒辦法雇用。一個是工廠有化學藥品味道,一個覺得很不適合。
2.最近大概每個禮拜面試四場,有時最多七場,很積極在找工作。也感謝104上很多專家的幫忙,參加履歷健檢共3次,才能得到較多的面試機會。
3.因為接下來轉職機會也沒幾次,所以會考慮比較多。薪水低是沒關係,但是還是希望是有符合勞基法。去比較有制度的公司。
4.這段時間去上了保母課,也安排了電腦課程。加強不足。
5.最近有一個工作機會,特休只有一年7天,不是半年3天,特休最多也只會給到10天。沒休完特休只會給半薪。年底比較忙會周六加班,說過年會放比一般公司多天,把那些跟加班日互換,所以沒有加班費。
優點是加班少,而且行業我覺得還蠻穩定的,不受景氣影響。而且之後每半年就會調薪,最多不會超過四萬。工作內容,我覺得應該我可以勝任。不會太難。(公司人數約20人)
6.快過年了,怕接近過年工作比較難找,而且也待業很久了,應該要先去嗎?而且年紀大了,機會越來越少。還是再找找看比較合理的?但是去了,這種比較沒有制度的公司,怕到時請假也很困難,要再找工作也不容易。(之前的工作就是這種情形,公司完全不給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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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有這麼明目張膽的違反勞基法工作喔...為了改善未來更友善的環境, 麻煩勞動檢查它...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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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給你一個正確答案,就我個人立場,我希望都不要有人去應徵,他找不到人自然就只能調高待遇,但就求職者的立場,若不是急著需要一份薪水過生活,誰會想去連勞基法要求都達不到的公司,所以若你急需一份薪水過活,你還是必需得去,但要邊做邊想著如何學到經驗快點跳槽,一個連勞基法要求都不願給的公司,不用期待他未來會給你好的調薪幅度或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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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專家的回覆。決定不要去慣老闆的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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