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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2/8/2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請問若是因為工作內容變更而離職,在面試時要怎麼回答面試官?

1.本來服務住宿型機構的身心障礙教保員,6月份疫情高峰時,住宿區的學生確診了10幾個,本來在日間區的我,因為公司要調派人手去住宿區顧確診的學生,採取抽籤的方式,我被抽中了要進去顧確診區(重點是當下我不在現場,有用賴告知要抽籤,但沒有錄影給我觀看整個抽籤過程,所以我覺得很錯愕且不被尊重),於是就進去顧確診學生了,但是顧的第二天開始,同事一一的確診,我很害怕,也因此工作不專心,有時會出錯,同事也都感覺的到,看著同事一一確診,於是提出想調區或暫時休假,但公司覺得是我不適合在住宿機構工作,因為疫情短期不會結束,住宿型機構無法逃避這樣的工作內容,於是我提出了離職,因為我覺得和當初應徵時的工作內容已不同,
但是現在若要去別的機構面試教保員,我要誠實跟對方說是工作內容與當初面試的不同而離職嗎???(想去日間照顧或小作所,因為不想待住宿型機構了~)
但後來想想,其實我背後還有不太適應公司的文化而想離開,工作內容改變只是壓垮我的稻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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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您好,

回答面試官時要告之「不適應夜間的工作」,要尋找日間班就可以了,而且要找的也是日間班,所以這就不會讓職缺單位扣分。

另外職缺單位找人的重點在「專業的工作經驗」,所以要把應徵時的重心主軸拉到「討論專業」和「人格特質」的表達,這樣才容易脫穎而出,加油?!

你好,
你的狀況可以實說, 因工作內容變更為要到確診區照顧確診者, 而同事一一確診, 自己有顧慮而離職

您好:

誠實為上,是最好的方式。

一、不批評前公司
既然已經離職就不要對前公司、前主管有所批評。

二、就事論事
說明自己想要與不想要的工作型態。

三、工作條件
面試時應該確認清楚自己在意的工作條件,例如:薪資計算方式、休假方式、工作內容等等,報到後要再確認工作規則等書面文件,有疑問立即提出。

四、法理之外
除了勞動法令之外,工作上還有需要注意的人情世故,或是因為職涯規劃所需付出的時間與心力,這方面往往是能否持續成長發展的關鍵。

以上提供您參考,祝福求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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