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老闆原本說要給我加薪,兩週後卻找理由資遣我!我做錯什麼了嗎?
各位好,我是冷氣空調技師,就是修冷氣、電器的師傅,幾個月前才剛跳槽到現在的公司。
大概兩週之前,老闆跟我閒聊時還說我很認真,要幫我加薪。結果今天老闆突然問我「老闆娘之前有跟妳談加薪的事情了嗎?」,我說「還沒」,然後他就說老闆娘那邊有些事情要跟我說,請我過去。
沒想到我去了之後,卻是收到資遣的消息,讓我就做到今天。
還講了很多理由說我不夠積極?
我覺得很奇怪,明明老闆前兩週才誇我認真、積極的,不是嗎?然後老闆自己消失一整天都不出面,到下班都還找不到人,我也只好默默收拾東西走人了。
但回家左思右想都還是參不透,有一種未完結的感覺,很想知道答案。
想上來問問,我有做錯什麼嗎?為什麼會原本被稱讚,後來又突然被資遣,中間到底是出了什麼事?請問我要怎麼應對呢?謝謝
你好:
可以理解你的感受,但無法知道老闆的想法,或者你做錯甚麼?但公司如果要資遣你,一定會有理由!也一定要有一個理由,只是這個理由是否合法?
1、勞基法規定資遣員工必須有合法資遣的事由
「資遣」(經濟解雇),是指雇主因為公司的經營狀況而調整人事狀況。雇主資遣員工時,應具備法定的資遣事由。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資遣事由,包含: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歇業或轉讓時。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時。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不知道公司用哪一條資遣你?都是有法定認定,不是公司說資遣就可以資遣的!請確認公司用哪一條資遣你,才知道要如何應對喔!
2、要預告勞工期間如下:要給預告工資
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員工在預告期間內每星期最多可請2天謀職假,請假期間的工資應照給。
3、公司要資遣通報,沒有按規定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通報屬於違法
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
你說:沒想到我去了之後,卻是收到資遣的消息,讓我就做到今天。不知道公司在你離職之十日前,是否有通報勞工局
4、公司要給資遣費,是否有給你呢?
5、現在重點是
(1)公司資遣的理由是甚麼?你接受資遣嗎?如果不接受,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還有下一份工作面試時,如何說明離職原因?
(2)接受資遣,領失業給付,邊找下一個工作
這種公司,這種老闆爛透了,趕快離開是好事,就看你自己要如何處理了!
1 冷氣空調技師,就是修冷氣、電器的師傅,幾個月前才剛跳槽到現在的公司。 大概兩週之前,老闆跟我閒聊時還說我很認真,要幫我加薪。然後他就說老闆娘那邊有些事情要跟我說,請我過去。 沒想到我去了之後,卻是收到資遣的消息。
2 小公司出問題,大部分不在事情,而是在人。原本說很認真,最後卻收到資遣的消息。
3 有一種未完結的感覺,很想知道答案,您當事人都不知道答案,我們也只能臆測。
4 您單身,身體健康,個性開朗,投入空調維修,會跟同事、老闆閒聊。
5 問題出在閒聊,與老闆有說有笑,推動維修沒問題,但看在老闆娘眼中,是未來的濳在威脅。
6 此時,老闆找老闆娘提要替您加薪,不提您還有機會工作,提了,引爆火藥庫,剩下資遣一條路。
7 老闆自己消失一整天都不出面,怕老婆的老闆。
8 您保持做自己,別受這事件影響。去較大公司。
9 祝福您。
您好,
聽起來您並沒有做錯事,是公司的問題。
老闆說您很認真,老闆娘卻說您不夠積極? 很明顯的是隨便找個理由塘塞,除非必須拿出工作不積極的佐證。
到底是要聽老闆的,還是要聽老闆娘的指令? 指揮報告系統不明確這是組織的一大敗筆。
這種沒有誠信的公司,沒有擔當的老闆,不值得追隨。
由此事件也可以讓您學習到,下一份工作,要問清楚公司有沒有明確的考核以及指揮系統,避免產生過多的模糊地帶和爭議。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