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請問這樣我是被錄取了,還是沒有呢?
最近面試一家公司,人資通知我錄取了,請我準備證件資料轉交內部,並請我有空去做體檢還有辦理薪轉開戶,上述的資料我也都繳交了。但人資又跟我說報到通知等「任用簽核流程」過後會mail給我,就這樣過了一週,我還是沒有收到mail。
因第一次遇到這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前輩「任用簽核流程」是指公司高層還在考慮要不要錄用,還是說已確定錄用我了,只是差在跑流程的時間呢?
每家公司的晉用標準作業流程可能會有些許的不同,所以與其猜測是否有錄取,可以針對不同情況發生時,你要如何回應與行動會較佳!
如果跟你通知的時候沒有說明預計的報到日,
那有一個可能是因為想要保留人選,所以先暫時通知,但尚未確定錄取。
因此,根據您敘述的情況分析,基本上後續可能推導的順序結果與做法:
1. 對方會提供Offer,因為內部作業Delay
現在先禮貌客氣的再與企業HR窗口確認可以告知明確後續的時程、是否有收到薪轉戶的照會電話 (如開薪轉戶,銀行基本上是會打電話給企業單位窗口,詢問是否確實有這名員工)、預計需要報到的時間,因為您需要做一些個人時間的安排以利可以配合公司報到時間。
2. 對方尚未確定,還在考慮中
如果第一項對方還是很含糊不願意說明情況,並指示一味要你再等等,那狀況可能就真的是尚未確認的狀態,但建議你可以提供明確的時間點希望他們回覆,避免最後他們如果真的發offer但換你無法前往。
建議可以同步找尋其他工作機會避免時間空等。
3. 對方最終不提供Offer
依照民法第 153 條第 1 款來說,契約的成立並不限於書面形式,所以勞動契約也算在這個範疇,即便只是電話口頭通知,但您已經答應並且確實檢附體檢還有辦理薪轉開戶,即應可視為勞動契約已成立。
故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雇主不得於勞動契約訂立後,任意解僱勞工。假若真實情況發生,是可以去申訴求償的。
以上是依照有限資訊的情況下做出的分析,希望對您有幫助,希望您可以收到
Offer~ 祝福求職順利
建議還是以書面錄取通知為主,若時間已經過一段時間了如半個月還是可以主動詢問人資目前任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