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工作經驗21-25歲
已提離職,但在離職前夕年資已滿是否可以領特休
某a於民國109年10/2到職,即將屆滿半年,但非常想要離職,但若其於110/3/30號提出,110/4/2時他就滿半年,擁有三天特休
請問在離職宣告期間內滿半年,是否可以領這三天的特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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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9年10/2到職,即將屆滿半年,但非常想要離職,但若其於110/3/30號提出,110/4/2時他就滿半年,擁有三天特休,在離職宣告期間內滿半年,是否可以領這三天的特休。
2. 勞基法第38 條,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3. 倘若110/3/30號提出辭呈,而公司核准110/4/1離職生效,雇主不須發給特休三天工資。
4. 倘若110/3/30號提出辭呈,而公司核准110/4/13離職生效,雇主須發給特休三天工資。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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