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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5/4 18:5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特休天數計算疑問,半年3天特休是否包含在1年的7天特休裡?

有上網查詢過計算方式但發現106年後似乎有修法。
公司是採周年制

假如我的到職日是111/8/10,那111/11/10滿半年後依現行法規享有3天特休假,但因為工作繁忙一直到112/12才將這3天特休假休完,可到112/8/10年資又滿1年了應再享有7天特休假,想詢問那在113/8/10年資滿2年前我應該還剩餘7天的特休?還是需扣掉原本半年的3天特休只剩餘4天?
如果113/8/10年資滿2年後直到114/8/10年資滿3年前,是會再享有10天的特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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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0年資滿2年前會剩餘7天,不用扣那3天。
113/8/10年資滿2年後直到114/8/10年資滿3年前,會再享有10天的特休。
可參考勞動部計算網站。
 https://cal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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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半年3天特休包含在1年的7天特休裡。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勞工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因此,勞工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滿6個月以上,即可享有3天特休假。而勞工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即可享有7天特休假。這7天特休假包含了勞工在服務滿6個月時所享有的3天特休假。

在您的情況中,您的到職日是111年8月10日。因此,您在111年11月10日滿6個月後,即可享有3天特休假。而您在112年8月10日滿1年後,即可享有7天特休假。這7天特休假包含了您在111年11月10日滿6個月時所享有的3天特休假。

因此,在113年8月10日年資滿2年前,您應該還剩餘7天的特休假。您不需要扣掉原本半年的3天特休假。

此外,如果您在113年8月10日年資滿2年後直到114年8月10日年資滿3年前,您會再享有10天的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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