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工作不滿意想辭職 但考量很多猶豫不決

現在目前做的工作是第二份,目前才做三個禮拜。
第一份工作做約兩年業務(製造業),現在做得是媒體業的業務,當初為了想轉不同業界所以找工作較久(從7月辭職第一份,第二份入職為12月)。

但入職沒多久 ,發現公司很多不合理處,也很多違反勞基法。非常不能接受很想離職。但此職務其實是可以增加技能,但我覺得恐怕想累積經驗也撐不過半年,放在履歷上好像也不好看。

現在辭職因為年關將近不好找工作,在履歷上若不寫此份職務經歷的話待業期就會更長,感覺面試很難解釋。

不知道現在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想詢問前輩們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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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您好:
你的問題的確有點需要思考一下,提供以下建議讓你參考:
1.若決定繼續做
(1)此職務其實是可以增加技能,可增加的技能要多久才能看到具體的成果,若能有機會做滿一年,且這技能對未來有幫助,可思考是否要撐一下
(2)對公司不滿的地方,看是否有適當的機會或可反應的管道,委婉的說出你的想法,希望公司能更好,試探看看是否有改善的機會
(3)邊騎驢找馬,持續做好轉換工作的準備,有好的機會還是去面談,也可避免空窗太久的風險

2.若決定要離開
(1)履歷基本上不要寫這一段經歷,因為真的太短,解釋起來可能會不太有說服力
(2)因為今年疫情關係,多少有影響到求職,待業半年雖然有一點長,但若能強調在這段期間有持續充實自我,並期望在過年後可以找到更適合的工作
(3)若真的有看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可強調說這段期間不是沒有工作機會,但真的想找到適合自己的,等待了半年,有看到貴公司職缺(補充相關自身優勢,說明為何適合),讓面試官不會太在意這半年的空窗

最後的決定還是自己要想清楚,希望以上建議對你有幫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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