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面試時是否要提及在其他公司試用期離職的事

由於剛從前份工作離職不久,最近在找工作,不過由於上份工作因適應不良,在3個月內離職了,是否要在面試時提及此事,或者如何將此事以空窗期帶過呢,假設因為提及此事,而在錄取後,是否要在工作經驗的部分補上此經歷呢,由於人資在幫工作者投保時畢竟會查到之前投保的公司,假設不寫出來會說履歷作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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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經了解過您的問題後,給予幾點建議如下。

① 面試時提到為何年資不久就離職,需要明講嗎?
✍🏻 個人會建議坦承,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都不是很會隱瞞事情,尤其是面對經驗老道的人資或主管,很有可能從您的回覆中感到不協調,進而繼續追問細節原因。所以會建議您簡單說明不適應的原因,避免工作之後新公司同仁發現回覆原因與實際狀況有落差,反而影響後續對您的信任。

② 在錄取後,是否要在工作經驗的部分補上此經歷呢
✍🏻 這一定是不建議的,延續第一點的內容,其坦承就是為了避免您在錄取後,還要擔心隱瞞的事蹟敗露,造成很多回覆都要特別思考。要是那天不慎說出來後,還會在意公司是否會私底下貼您標籤,上班面對工作已經很辛苦,還需要這樣的處處小心,真的是太累了。

③ 對於這段不滿3個月的不適應離職,您該在意的不是公司的看法,真正要面對的是自己的內心,如果您能走出來坦承這點,而且公司也願意接受給您錄取,相信您在之後的工作中,一定可以更加坦然自若的去面對工作。

👍 或許其建議內容與您的想法有落差,但僅從另一個角度提供意見,願能帶給您一點不同的想法,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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