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7/1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疫情期間的無薪假薪水如何計算?

如果老闆因為疫情因素,放大家無薪假,
薪水這樣算給我,有合法嗎 ?
底薪26000(30日-休假日6天)*上班12天=13000元
(服務業)

回答 1觀看 228
回答 1

您好,這邊回答您~
1.若雇主要實施無薪假(減班休息),需要與勞工協商並取得同意,不得雇主單方面宣告,實施減班休息將於勞工簽屬同意書當天即刻開始。
可參考協議書範例: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1/

2.全職人員實施減班休息,但是每月基本工資不得低於法定的基本工資。
可參考:勞動基準法第21條_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依照您的月薪,計算範例提供給您參考:
因為您沒提供給付薪資的月份,所以我先以六月做計算_
月薪26000元。例假日+休息日=8天。國定假日=1天(端午節)。
當月正常上班日=30(全月)-8(例假+休息)-1(國定)=21天。
您只上12天,所以21天-12天=您少上了9天。

應該要扣掉這9天的工資,計算方式如下:
一天工資計算:26000元/30天=867 元
※特別提醒:若無特別約定之,每月為30日計算。可參考民法第123條。

這9天的工資計算:867元 x 9 天=7803元
所以扣除少上的這9天班別,您應該只能領26000月薪-7803元=18197元

但勞基法第21條第1項已明確指示,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所以老闆還是需要支付您2021年度的基本工資24,000元。

希望以上能夠幫助您得到解答,謝謝~!

5人拍手・
4人肯定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