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詢問報到公司要求附離職證明與健保轉出,請問一定要提供嗎?
您好,因最近面試上了一間公司,但通知報到的需要附的內容居然需要離職證明加上健保轉出單,因已離職我也不可能再向前公司要這個,請問各位前輩這樣的狀況合理嗎?還是這當中會有什麼陷阱?這一定需要給嗎?謝謝您
回答 9 則
您好:
新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想確認您前一份工作的資歷,因為核定的職稱、職等與薪資水準大都參考您前一份相關資訊資訊。健保轉出表是全民健保法規定投保單位轉換的文件,這二項都是企業新人報到時的普通文件,不至於有求職陷阱。
勞動基準法第19條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因此提供離職證明給離職員工,也是雇主法定的責任之一。
如果您不提供資料,反而會造成公司人資部門的困擾,必須與您商討是否有其他證明文件。
以上說明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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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跟離職的前公司索取離職證明並無不妥,尤其您在離職時未從公司那邊收到,更是可以要求的。若是公司不願意出具,則可至勞保局申請您的勞保資料。如果前公司有確實替您加保的話,就會有加保日與退保日。
到新公司報到,出具離職證明及健保退出單是很正常的。離職證明是要證實您的履歷沒有偽造,確實在某一段期間有在前公司服務,有過這樣的職務經驗。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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