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提出離職預告後,剛好遇到下一年度,公司還會給特休假嗎?
目前任職未滿三年,依法需向公司提前20天提離職,但交接的20天內,會剛好遇到下一年度,請問若我已經向公司提離職預告了,公司還會依照年資給我十天的特休嗎?
回答 2 則
你好,
依法若在職期間符合勞基法第38條第1項: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所以即便是預告離職期間,只要到職年資滿週年時依法會有新的特休假產生,預告期間可以行使請特休假的權力以外,沒有放完的特休假應依勞基法第 38條第4項條規定「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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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日安:
都要走了,還要站這小便宜。
你格局太狹隘了。
照比例分配,你若有這臉,不怕搞臭自己名聲。
去問問有幾小時吧
結論:
收起這些沒用的小心思,你的路才會長遠!
以上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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