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隔週休現在算違法嗎?這些改革是倒閉徵兆嗎?

進來目前這間公司一年多了(公司目前成立約5年),公司人數約30人左右,固定週休二日,但是近幾個月公司不斷組織改革,陸續有幾位待了2年多的員工離職,且公司福利慢慢減少,而且這些福利不參加還會被黑名單。再來又調低員工底薪(給我們的全薪不變),我們的加班費又是以底薪計算的,所以加班費跟著變低,公司本來有在人力銀行招募,但前陣子關閉全部職缺,是這個月又重新開啟了2個職缺,但其實我們員工都覺得還需要再增加人手,因為工作多的時候真的無法負荷,但跟公司反應也只會說人力很充足。

一直到前幾天又跟我們員工說明年可能實施隔週休,上網查了資料還是不太明白,隔週休現在算違法嗎? 聽了主管解釋,但主管也說上層沒有說的很清楚,只說假如實施隔週休,出來上班的那個禮拜六是不算加班的,算是一般上班日,但目前還沒有一個定論,只能等明年改革之後才能確定結果如何,但公司種種改革讓員工心好累,這算是公司要倒閉的徵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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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您好:
1、 近幾個月公司不斷組織改革,陸續有幾位待了2年多的員工離職
每個人的離職原因都是各種因素組合而成的,我不認為單純只是因為改革,且假如別人有告訴你,他的離職原因,不見得就是真正的離職原因!再來不需要受別人離職影響,因為每個人的職涯階段不同,想要學習與成長的東西也不同

2、 公司福利慢慢減少,而且這些福利不參加還會被黑名單。
如果純粹是公司福利,法律沒有規定的,都是公司決定要不要給,以及設條件要如何給?

3、 我們的加班費又是以底薪計算的
(1)加班費用底薪計算是違法的,但實務上有很多公司還是用底薪計算
(2)請參考104人資充電【加班問題】-加班費以勞工底薪為計算標準,可以嗎?|法務長專欄
https://pro.104.com.tw/vip/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76248

4、 前陣子關閉全部職缺,是這個月又重新開啟了2個職缺,但其實我們員工都覺得還需要再增加人手,因為工作多的時候真的無法負荷,但跟公司反應也只會說人力很充足。

(1) 公司要不要開職缺關閉職缺,是公司根據業務狀況決定的,你不需要擔心太多
(2) 工作無法負荷,跟主管反應也只會說人力很充足
請做好你每天的工作日誌,按照每小時去記錄你的工作項目,拿著你很忙的每日工作日誌去跟主管証明你真的很忙,無法負荷;你每小時都鞠躬盡瘁好忙好忙,主管又視而不見,那就要準備離職了,因為你說無法負荷

5、 關於隔周休,法律規定就是一例一休,然後要看你們是周休二日制或者是排班制而有不同薪資計算方式,無法判斷你說的狀況,你也說: 只能等明年改革之後才能確定結果如何,所以就是等囉
6、 但公司種種改革讓員工心好累,這算是公司要倒閉的徵兆嗎?
公司改革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該符合法令規定給員工的都有給,改革是公司的權利與管理方式之一,跟倒閉與否沒有很直接關係
7、 建議:
(1) 好好工作,累積專長
(2) 萬一公司倒閉,你要用麼專長找工作?
(3) 萬一你很無法負荷,心很累,你要用麼專長找工作?
(4) 你在現職公司,有累積甚麼專長嗎?

祝福順利-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好好累積專長與工作經驗!才會有更多選擇與發展!

▌做一個左右環境的人,不要受環境左右

從你的描述來看,的確很有可能公司正面臨幾種重大變革,例如:公司收益不如預期,所以實施全面成本人事控管;股東結構或策略發展改變,因此正在重新調整人力與政策福利等。

企業對於員工在薪資福利或升遷發展上有任何疑義,都有義務必須向員工佈達與說明,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和猜忌,導致影響士氣與信任。因此如有任何問題意見,建議可以向人資管理部表達詢問清楚,不需要自己猜想可能性。

後疫情時代,懂得即時改變因應的企業和人才,才有機會繼續迎接新世代需求。因此不妨試著也調整自己心態,思考清楚自己真正想要想做的,學習用正面的角度看待各種改變。

您好,隔週休,若公司有給付週六(休息日)的加班費就不算違法。若是如您所描述,不算加班,那公司就是違法。的確如您所說,需要等實施細節更具體一點才能判斷。至於是不是公司要倒閉的徵兆,這要看公司營運狀況、市場景氣、公司經營策略等。
若您對於公司的新制度有疑惑或無法接受,或許也可以趁現在盤點自己的能力,若真的實施隔週休,您也無法接受,或許可以試著自己的身價如何?
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1 近幾個月公司不斷組織改革,陸續有幾位待了2年多的員工離職,且公司福利慢慢減少,而且這些福利不參加還會被黑名單。再來又調低員工底薪。
2 全球的產業面臨需求減縮,訂單減少的冰風暴,逐步擴充中,貴公司的節流作業,福利減少、調低員工底薪、遇缺不補人員,是在存糧過冬,減少支出。
3 明年可能實施隔週休,是存糧過冬,減少支出,不增加人力,相同的作為。
4 公司種種改革讓員工心好累,這算是公司要倒閉的徵兆,倒不倒閉要撐的過才算,但這是位有危機意識的老闆,種種改革目的存續機械設備製造公司。
5 祝福您。

像這種較深入公司問題的提問 不是一般外人所能回答 應請教當地勞工局或勞動部 較能得到滿意和專業的回答 且一切保密

您好,
謝謝邀請,回答如下:
隔週休不算違反勞基法,兩週出勤工時不超過八十四小時即可。但薪資需要勞資雙方協議後才能調整,如果沒有經過討論,這就違法。
疫情的確對很多中小企業還有公司造成壓力,不過如果您已經開始擔心或有些疑慮,不妨問一下主管,或是開始著手進行修改履歷。可到履歷診療室找顧問看履歷,會比較客觀(也可以找我),開始面試,找好再辭會比較理想。
以上提供您參考

1.每個產業遇到大環境的影響,有高峰有低谷,為了公司營運長遠考量,適時依照大環境調整組織、薪資、福利、人力是必要的。這點請體諒經營公司的不易。更何況貴公司才成立5年,需要與時更進的調整。
2.貴公司照顧30個家庭,責任頗大,當然不可能滿足全部員工的需求,在非違法情況之下,盡量配合公司政策,如果真的個人無法適應與接受,自然轉職是一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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